魯穆,字希文,明朝天臺縣(今浙江省天臺縣)人,歷任都察院監(jiān)察御史、福建按察司僉事、右僉都御史等職。
魯穆出身貧寒,但他從少年讀書時起,就立志做一個清官廉吏,造福百姓。無論居家還是為官,他都堅持自己的初心,史載其“三十年被服一如寒士”。
公元1406年,魯穆考中進士。地方官府知道魯穆家境貧寒,特地準備了錢物,想送他進京入仕。魯穆堅決不受,說:“我還沒為國家和百姓效力,難道就先要占地方的便宜嗎?”
魯穆初任都察院監(jiān)察御史,出巡江北、兩淮等地,所到之處,秉公執(zhí)法,剛正無私。常州有一巨商,犯法當斬,其家人托魯穆的一個親戚送來300鎰金子,請求免去巨商的死罪。魯穆絲毫不為所動,并斥責親戚:“你難道不知道我的為人嗎?我要想發(fā)財還用等到今天嗎!”之后,仍按原定刑罰處置。
公元1425年,魯穆升任福建按察司僉事。福建遠離朝廷,當地的豪強跋扈,為所欲為,致使民間冤案累累,大家盼望有一個鐵面無私的青天來主持公道。魯穆到任后,平反冤案,伸張正義,百姓拍手稱贊。
泉州人李某,在赴廣西上任途中,姻親林某將他毒死并霸占他的妻子。李某族人察覺其中破綻,將林某告到官府。豈料當地官員早已接受林某賄賂,反判李家族人有罪,將他們拘捕入獄。此案一拖多年未決,魯穆到任后,翻閱舊案卷宗,發(fā)現(xiàn)李某之死十分蹊蹺,決定重審此案。魯穆微服私訪,細細探察,歷時三月,終于找到林某殺人奪妻、收買官府的罪證。案情大白,林某被就地正法。
晉江縣的百姓籌資建造了四座水閘,可灌溉數千頃田地,百姓賴以活命。但是后來,四座水閘長期被當地豪強霸占,百姓怨聲載道。魯穆得知后,拘捕豪強問罪,將水閘歸還百姓。百姓感激不已,稱魯穆為“魯鐵面”。
內閣大學士楊榮是魯穆會試的老師。楊榮的家人依仗權勢在家鄉(xiāng)做了違法的事情,魯穆得知后要治其罪。有人提醒他不要忘記楊榮的提攜之恩,有人告誡他,楊榮正執(zhí)掌國政,要小心行事,但魯穆絲毫不留情面,秉公處理。魯穆由此名聲大振,“魯鐵面”的美名越傳越遠。
魯穆不但自己廉潔奉公,還經常教育家人,在朝為官,好比民之父母,上忠君王,下愛黎民,事事都要作出榜樣,一言一行都要合乎禮義,非禮之事,一件也不可做,不義之財,分毫都不能取。受到優(yōu)秀家風的影響,魯穆兒子魯崇志,曾任應天府尹,廉潔剛直有父親的風范。
魯穆剛正廉潔,不徇私情,不謀私利,甘于清貧,為官始終清廉如一。
(維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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