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37年尋親路“團圓”行動助團圓
新甘肅·甘肅法制報記者張瑞軍
“盧先生,這就是您的兒子小東(化名)。”5月16日,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區(qū)分局高林村派出所民警拉著盧先生的手,指著身旁的男子說道。
從我省隴南市文縣到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(qū)高林村,相隔一千多公里的距離。見到小東的一瞬間,盧先生淚流滿面,早已泣不成聲,渾身顫抖著上前緊緊抱住兒子,父子相擁的那一瞬間,長達37年的心結(jié)也被解開。
1986年2月5日,常住隴南市文縣石坊鎮(zhèn)的四川籍盧先生,帶著年僅3歲的兒子小東回老家過年。在綿陽火車站售票大廳,盧先生不小心將提在手中的糖果撒落,于是他放下懷中的小東撿拾糖果,撿完糖果后盧先生發(fā)現(xiàn)兒子小東已經(jīng)不見蹤影,焦急萬分的他在火車站四處尋找,卻沒有找到,于是急忙報警。
此后的30多年,甘肅、四川兩地公安機關(guān)不斷擴大范圍尋找,盧先生一家人更是走遍大江南北,只要聽說有疑似孩子的消息,不論多遠都要去看一看,可孩子始終沒有找到。
每逢新春佳節(jié),別人家都是歡歡喜喜,忙碌著準備過年團圓,盧先生和妻子卻坐在門口默默流淚,為自己的過失自責、為失去兒子痛心,兩人下定決心,無論多苦多難也要找到丟失的小東。為此,他們輾轉(zhuǎn)四川、北京、上海、陜西、貴州等地,在尋找兒子的這條道路上,一走就是37年。
37年來,當年幫助夫妻倆的民警崗位早已變動或退休,但公安機關(guān)始終未曾放棄幫助尋找。自2021年“團圓”行動開展以來,文縣公安局抽調(diào)精干警力,組成“團圓”行動工作專班,繼續(xù)尋找小東。近期,專班民警再次梳理研判轄區(qū)失散、被拐兒童信息時,從海量的信息中發(fā)現(xiàn)線索,并立即開展比對工作,確定河北籍男子系盧先生失散多年的兒子小東。
“37年了,我做夢都盼著這一天!”想起多年的辛酸,盧先生哽咽道:“我心里的石頭終于放下了。”
5月16日,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區(qū)分局高林村派出所舉行認親儀式,在親屬的見證下,民警宣讀了司法鑒定文書。
“真的很感謝你們,37年了,你們始終沒有忘記這件事,不遠千里幫我們找回親人,使我們一家人重新團聚,父母不再流淚,謝謝啦!”見到哥哥后,小東的弟弟激動地握著民警的手感謝道。
記者了解到,小東的養(yǎng)父母前些年已經(jīng)去世,他本人對自己當年被拐的情況一無所知。
相隔37載,親情再續(xù)。“團圓”行動,讓愛回家。小東回到了闊別多年的家中,家人團聚,親情再續(xù)。對于公安機關(guān)來說,工作并沒有結(jié)束,查找被拐失蹤兒童的“團圓”行動不會停止,更多離散家庭重聚的感人故事還將繼續(x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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